【法务事宜】
一、表彰与宣传
1、在中国学院奖网站、出版年鉴及其它网站、报刊、电台、电视等媒体上发表宣传获奖艺术作品;
2、优秀作品将由编委会汇编到《中国学院奖影视动画集》或画册出版;
3、所有优秀作品将在中国学院奖活动中巡回展览及学术交流中展出。
4、优秀论文在《流行色》刊物上发表和出版论文集(中国知网等搜录)。
二、相关权利
(一)获奖者拥有作品著作权、署名权及法律规定的权益;
(二)获奖者需同意无偿提供并授予主承办方如下权利:
1、主办、承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作为公益商业性使用或委托出版社出版宣传;
2、主办、承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出版、展出权,相关展出收益用于主承办方在中国学院奖的公益活动及管理开支;
3、主办、承办单位不负责核实作品虚假申报的义务,如有版权纠纷由投稿人或单位自行承担。
(三)获奖作品无论在任何国家上演及发表可使用中国学院奖获奖称谓,无须授权;
(四)如发现有作品不符合参赛作品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中国学院奖组委会、中国学院奖秘书处及官网有权取消该作者所获奖项并收回奖励品,责任由作者自负;
(五)参赛者提交作品(包括网络提交),则视为参赛者接受中国学院奖章程的所有条款;
(六)中国学院奖秘书处对本活动规章及未尽事宜拥有最终解释权。
三、报名表(附件一)
四、版权证明(附件2)
版权证明
作品:
版权属于本人(单位)所有,根据“第九届动画大赛与新媒体艺术论坛暨《最佳百部动画与论文奖》”著作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本人同意该作品的出版权授权归属中国学院奖组织委员会、湘潭大学、北京瀚艺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众云时代(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请在( )中打√ )
( )独家使用 ( )非独家使用
本人享有法律规定的署名权和其它相关权益,并承担作品出版和宣传后所引起的境内外版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方面附带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作者(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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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版权所有者(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文本材料复印件;
2、版权所有者为个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签约方若非直接版权所有者,除需签署《版权证明及授权书》外,还应提供原版权所者给予签约方的授权书以及其它文字资料等证明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