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学视角下石家河文化玉雕人像研究
郭 杰1 ,罗理婷 2
(1 深圳技师学院,广东 深圳 518116;2 武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摘要:本文主要从考古学的角度来研究分析了石家河文化玉雕人像,主要从三个地方入手,分别为玉雕神像的种类划分、石家河文化玉雕神像与其他神像的区别以及石家河文化玉雕神像的身份认证。种类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正面相,二是浮于玉柱表面的神像,三是侧身相。另外,石家庄文化中的玉雕肖像应该与山东龙山文化和陶庙文化密切相关。最后对于身份的认证,具体地说,在不同的形态、地点和数量上应该有丰富的文化内涵。
关键词:考古学;石家河;玉雕神像;身份认证
一、石家河文化玉雕人像简介
所谓玉雕神像就是用神明的形象作为模板进行雕刻,并用于人们起到的玉雕品。据有关资料记载,迄今为止,在石家河文化中已经出土了二十三件历史悠久的玉雕人像。另外,有专家观察到,在现出土的玉雕人像中按照其雕刻的形态可以分为两大类:一大类就是形象怪异,与常人大相径庭的形态,雕刻的线条顺滑,雕刻的工艺精湛,善用圆滑柔润的阳凸线纹和透雕镂孔。另一类的形象较为正常,与常人无异,其雕刻的线条生硬,雕刻的手法较为欠缺。这两种类别的差异是值得考古学家注意和研究的。
石家河文化玉雕的出土对于考古学方面的学术研究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首先,这些玉雕的出土为考古学家们研究石家河文化的内涵以及相关的其他各个方面的研究提供了文化材料的支持。其次这些玉雕的出土为考古学家的出土方面的研究和对于出土的古代玉雕神像的年代与谱系,提供了有效的材料支持。
二、考古学视角下石家河文化玉雕人像研究
1.石家河玉雕人像分类
根据形制差异,我们将石家河文化玉雕划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是属于正面相,头上戴着发冠,眼睛似梭形,鼻子如蒜头,一般耳朵下部都佩戴饰品。这一类又被分为三个形态:第一个形态就是头部带着一顶平冠,且带有犄角,面部獠牙外露,耳朵下部带着圆环。根据相关的考古资料记载看出这种类型的雕像只在肖家屋遗址翁棺W6:32,雕像上布满白色的土渍,整体形状为三棱形状,雕像的正面比较突出,嘴里的上面和下面都布满了尖利的獠牙,其最大的特点就是他的头部是以弯角作为装饰品的。这种形状的雕塑很明显就是人与兽的结合体。第二个形态的是与第一个相比没有獠牙和角,与人类较为相似,石家河文化中出土的玉雕基本上都是属于这种类型的。第三种形态就是与上一种相似,无獠牙和角,且其冠的帽檐是往下弯曲的。
第二类是在玉管表面的浮雕,其眼睛的形状是梭形,鼻子如蒜头,头部的造型就类似于将头发盘起至于头部后方并挽成结或者是系在头上的装饰品。肖家屋脊遗址瓮棺葬W7:4和石家河遗址瓮棺W8中新出的1件为代表。
第三类是侧身人头像,眼睛形状如梭行,鼻子如蒜头,头部戴有头冠。
此外,还有一类是面部没有其他五官只有眼睛的雕像,被命名为“抽象人头像”,这类雕像也被纳入了玉雕人像的行列,此类型的代表为肖家屋脊W6:38以及W6:9。根据考古资料记载以及对于类似玉雕的观察,这类玉雕应该不是以人为原型的,而是以动物或者其他造型为原型的。
2.石家河文化玉雕人像与其他玉器文化玉雕像的联系
作为石家河新石器时代中游古文化的代表,石家河文化的早期遗存是在屈家岭文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然而,在屈家岭遗址中没有发现玉石雕像。由于石古河文化玉在后期石谷河中发现,早期和晚期石谷赫文化在文化景观上存在一定差异,因此石谷赫文化玉雕作为可追溯性问题比较复杂,需要出土考古资料。
一般说来,石谷赫文化与龙山文化同时,关于一类A类玉器来源,金鹏独先生认为“石谷赫文化在大汶口文化的影响下,产生类似山东龙山文化的神像,是可能的,并提出一类A型”。玉雕可能是“原本应该成为龙山文化的财产”,但从现存考古资料来看,山东龙山文化的玉雕肖像并不多见,金鹏独先生等得出的结论是临朐古村落的重要依据。临朐县西朱封遗址出土M202,双方堆积了六角,与A类玉雕不同,因此,肖像的弯曲角度的一般协议。张旭秋还指出,在山东龙山文化中发现“石雕文化中的抽象虎头”,如人脸、鹰、鹰等。……石家庄文化和山东龙山文化的玉器都很好地运用了还原土地和雕刻的方法。……因此,石家庄文化与山东龙山玉器的渊源关系应该是前者接受后者。现有考古学数据中的A类玉雕画像只发现了两个,除了一类甲骨文的石古河文化以外,其他造型玉雕的画像都没有在山东龙山文化遗址中找到,所以石谷赫文化和山东龙山文化玉应该是有一定的交流的。虽然有一定的摇滚乐,但石家河玉雕神像文化是否在山东龙山文化或大汶口文化的影响下尚有待证。
3.石家河文化玉雕神像的身份认证
根据相关研究,石家庄文化中玉雕人物的等级一般为:第一类是最高的,即神人和支配支配权的人,即王权。第三种是巫师的形式。第二类相对较低,接近平民。这一推测可以通过出土的墓葬和玉雕墓葬来证实。台欣诚先生通过整理石谷赫文化的墓葬,分析其木制大小和埋葬了许多石谷赫文化社会,分为四个层次:等级——统治阶级、指挥、人民的权力;第二层次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有限的财富,是中间的CL。第三是社会财富的一小部分,社会地位不高,是社会中层和下层;四级是社会极端贫困的最低水平。石家庄文化社会形成了一个由高到低的金字塔社会。台欣诚先生的观点与玉石雕刻作为石姑河文化的等级一般是一致的,确认石谷赫文化等级可能是不同玉雕造像的根本原因,也说明了各种玉雕肖像的出现反映了社会阶层,其奇趣。与身高和身高有一定的关系。当然,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在玉雕中发现的人体雕像数量很少,本文没有进行历时性分析。随着考古发现的增加,它可能在未来的另一篇文章中被讨论。
结语:
综上所述,从考古学角度研究石家河文化玉雕神像,可以看出石家庄文化中的玉雕肖像应该与山东龙山文化和陶庙文化密切相关,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灵家滩文化、良渚文化等玉器与石家庄文化有很大的不同,对其影响不大。且玉雕人物的等级一般分为四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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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郭杰(1982.1-),女,湖北武汉人,硕士,中级,主要研究方向:珠宝材料及文化;罗理婷(1981.11-),女,湖北武汉人,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玉文化研究及玉雕设计。